关于 2010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公司各部、电站: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《关于 2010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 ,现将 2010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:
一、清明节放假时间
4 月 3 日 至 5 日放假,共 3 天。其中, 4 月 5 日 (星期一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 4 月 3 日 和 4 月 4 日 (星期六、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 4 月 6 日 (星期二)上班。
二、做好节日期间的相关工作
各部门、电站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,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制度,保证手机 24 小时开机,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制度,坚守岗位、尽心尽责,保证值班电话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,有紧急重大情况要立即上报以便及时妥善处理。
二 〇一〇年四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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